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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三语聊到书法结字之“违”与“和”话题。有朋友说 书写中的“违”与“和”可以视为生活中的一种人生修炼的话题。我认为书法之中早有“书如其人”之说,因此做人如同写字。首先,要审视观察自己内在的初始意识,在情感发出之前的那片刻,即为违。而一旦发出,恰到好处,则为和。所以说,未发出的喜怒哀乐即是“违”,而发又适中者,则是和。因而说“发而未发”蕴含了人之思与行的很多智慧,使自己能做到“违而不犯”境界,我觉得这要有真正的功夫才行,这功夫就在把控于“发而未发”之时的状态。而“违”不过是这个状态的表象而已。故而“违”与“和”观念也深刻影响了书法的理念。孙过庭云: “右军之书,末年多妙,当缘思虑通审,志气和平,不激不厉,而风规自远。”意思是说到了晚年的王羲之,书法很美妙, 是因这时思虑通达审慎,心平气和自然,志气和雅平静,不偏激不凌厉,这样风度和品格自然高远。然,怎么样才能做到“不激不厉”和“风规自远”,我认为除了书技,还和书者的心境有关。学书如做人,当知道藏锋锐、收锋芒、韬光养墨的时候,自然就能懂得其中的深意了吧。唐李世民《笔法诀》所说 “心正契合,则契于妙;心神不正,字则欹斜;志气不和,字则颠仆”,这种观点虽说是唐太宗推崇王羲之字,其推到书圣的地位,除了政治上的考量,也有他的审美标准。王羲之书法臻于尽善尽美,几乎是治国之理的集中体现,也即深合的“违”与“和”思想,强调内外的和谐统一。常写书法的人都清楚,书写时没有状态的话,或者说心事重重的话,是很难发挥出正常水平的。可能有想把笔扔了的想法。所以说从写字里面是可以看出其人之素质、性格、以及修养的。书法中“违”与“和”其理念与个人内在学养是紧密相连的,书家更是把书法当作表达自己理想、信念和感情的一种语言,因此书法也就有了更高的艺术价值。 范云峰壬寅四月廿八北京早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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