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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3-30 13:27:00 | 一笑三语:作文、作诗、作书——四十聊学书之我见
前天三语聊到用笔疾涩、顿挫之法,昨天下午与几个书友又聊此话题并对书法中的意、法、气三者聊的更多。其实这个意与法、气前人多有论述,唐太宗李世民在《笔法诀》中论书曰: “吾之所为,皆先作意,是以果能成。”苏东坡论吴道子画“出新意于法度之中,寄妙理于豪放之外”。推之于书,但尚法度与豪放,而无新意妙理,末矣。虞世南作 《笔髓》,其一为辩意,盖书虽重法,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。”意思是说书法虽然很重视法度,但是“意乃法之所受命也”。由此可见意是书法艺术之精神,是书者主观人格在书中的体现。而法则是书法艺术表现的方式,是书法创作所宜遵循的规则、法度。而意是法的统帅,法应由意而生,故书者不必拘泥于法而宜求新意妙理,意足则能表现作者的个性与品格,法只是为表达意而采取的方法,但这两者又是相互联系,互不排斥的。清刘熙载《书概》:“书虽重法,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”。他还在《游艺约言》中也有类似的话:“作文、作诗、作书,皆须兼意与法。任意废法,任法废意,均无是处。” 可见刘熙载主张以意为主,以法为次,又提出“意法相成” 的理论。然,清·石涛《石涛画语录》中说:“至人无法,非无法也,无法而法,乃为至法。”此话意思是说,至人不讲究法式, 并不是真的没有法式,所谓的无法不是不要法度,而是不要机械地、教条地运用法度,而是要知晓法度的根源,用其核心精神去探索、去创造。至此,我认为意是法中之法、是书作的灵魂,而法则是书作的核心,故气则是书作的血脉和底气。所以,在书法创作中,不要独秀意、法、气三者中的任何一面,而是去谱写出三者和谐共生的艺术乐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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