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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5-5 7:33:26 | 一笑三语:丑书、俗书、法书——五十八聊学书之我见
昨天与朋友交流聊天,聊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标准和对待美丑的看法。其中,聊到在书法中有一些人不惜为了追求个性或者所谓的高雅,刻意在书作中添加让人看起来丑陋之元素。其实,对于这种现象,早在清刘熙载提出了反对之声,他认为这种丑书、俗书是不值得鼓励和推崇的。刘熙载在《书概》中反对为丑而丑的书风。他说:“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。俗书非务为妍美,则故托丑拙,美丑不同,其为为人之见一也。”按照刘熙载的观点,美丑是一个人的主观看法,但是艺术作品不应该以丑恶的形态来取悦于人。因此,对于书法这一门艺术来说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书写风格和审美标准。有的人喜欢书写柔和的楷书,有的人则喜欢书写有力的行书。无论是哪种书写风格,都会有其独到的美的魅力。也就是说,刻意追求妍美,或故意把字写丑,失去了自然之美,这样的俗书就会失去艺术作品的价值。《庄子·山木篇》曰:“既雕既琢,复归于朴”,艺术的至高境界并非无法,而是远离刻意雕凿。然而,类似这种刻意现象在现实的书法界确实是存在的。有一些书法作品体现出了诸如不规范的字形、草率的布局、模仿他人的字义、平淡无奇的笔法等缺点,却被敬仰者吹捧为“丑帅”或者“古拙”,这种现象是值得颇能镜鉴的。至此,刘熙载反对为丑而丑的书风,不仅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深刻的意义,也为当今的书法界提供了借鉴。在书写的过程中,需要注重技巧和风格,但更需要的是注重内在的意境和精神世界。只有如此,才能写出一笔优美的书作,达到书法之美的法书境界。然,虽说每个人的审美水平不同,对待美丑的看法也就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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